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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下派指导员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指导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指导员工作取得实效。乡、村两级干部,不能以指导员是否带资金、带项目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不能只追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期效益,要从大处着眼,从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培养一大批真心关注农村、关心农业、关爱农民的干部队伍的战略高度看待这项工作。每一位指导员,要防止和纠正镀金思想和浮躁心态,真正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带领群众苦干实干,通过一年的实践,实实在在为当地群众办几件实事,在实践中锻炼提高自己。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搞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关键在县(市、区)党委,具体落实取决于乡镇党委。县、乡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指导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州(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和落实下访制度,定期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指导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班子中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地确定指导员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督促检查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指导员突破工作难点、顺利开展工作;经常关心和了解指导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妥善安排好指导员的生活,让指导员安心驻村。村干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员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列席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等基层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工作队队长要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帮助指导员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加强指导员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并组织好指导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支持。各级派出单位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全面关心和支持派出干部,为他们创造必要条件,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坚强后盾。要在政治上关心,经常关心指导员驻村期间的政治表现,对出色完成指导员工作、各方面反映优秀的同志,一年指导员工作结束后,要大胆使用、优先提拔。要在思想上关注,加强与指导员所在乡镇、所在村委会的联系,及时掌握指导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和沟通工作,加强驻村期间指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在一年的农村工作中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要在工作上支持,各级派出单位特别是县以上派出单位要把指导员的派驻村作为联系点,主要领导每年要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其他领导要经常去实地指导工作,每年要为指导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派驻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欠发达村、贫困村,有项目管理权限的省、州(市)派出单位每年要从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的帮扶资金,扎扎实实地推进指导员派驻村的发展。要在生活上关爱,指导员驻村期间各项应有待遇要得到保障,经常关心指导员家属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为指导员解决后顾之忧。 (四)进一步加强管理。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进一步搞好指导员的组织管理。要抓好制度建设。目前各地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如例会交流、巡视督查、总协调员、资源整合、激励导向、不合格指导员召回重派等制度,要及时总结和提炼,不断完善提高。要抓好考核激励。要把各级单位选派指导员情况和帮扶成效纳入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指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评比活动,每年召开全省表彰大会,表扬先进,激励和鞭策后进。要抓好宣传引导工作。要组织好“展示指导员风采,促进新农村建设”新闻采访活动,对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典型推广,努力在指导员之间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五)进一步完善机制。要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指导员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各地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研究和制定切合实际的推进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建设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务求有突破性的进展。要建立农村突出问题解决长效机制。各地要把农村突出问题解决的机制完善进行研究和部署,在建章立制、问题排查、解决落实、督办反馈等方面作出新的探索,努力做到实事办在群众渴望中、好事办在群众心坎上、善事办在群众急需时。要健全对指导员的阶段性工作布置机制。根据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指导员任期的不同阶段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当前,全省指导员要积极投身抗震救灾、抗洪救灾工作中,努力树立指导员良好形象。要健全指导员的信息反馈机制。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级指导员办公室和各位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及时上报基层信息,及时获取农村基层情况,努力形成我省特有的农村调查和信息反馈系统。 (六)进一步加强督查。从10月份开始,由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主要督查四个方面:一是对派出单位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要检查派出单位是否关心支持下派指导员工作、落实指导员相关待遇、指导员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的具体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委报告,并向媒体公布,限期整改。二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检查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机构建设和加强指导员工作的具体情况,凡没有按照要求如数充实人员、保障经费的,要限期整改;乡镇党委没有切实担负起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职责、没有围绕中心工作给指导员布置工作任务、不能落实指导员参加会议的规定或出现失管现象的,要限期整改;村(社区)党组织不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一味要求指导员“跑”钱、“跑”项目的,要批评教育。三是对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公文博客网要检查各级工作队办公室建章立制、加强对指导员指导、管理的具体情况,凡发现没有建立相关制度的、没有经常下去检查、督促、指导指导员工作的,限期整改。四是对各工作队队长和指导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队长、副队长和指导员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凡发现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要坚决撤换;严重违反纪律、长期变相脱岗、工作难以胜任、群众满意度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强令派出单位召回重派。 这里,我特别强调两个问题。一是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的领导和协调,办公室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有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一批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一笔专项的工作经费。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较弱的州(市)、县(市区),要尽快调整充实人员,保障经费。要加强沟通协调,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既要加强与省级部门的协调,及时将工作部署、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进展情况与成员单位和派出单位沟通;又要加强对州(市)、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面上工作的动态和进展。州(市)、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指导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根据指导员的工作需要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办法,帮助协调解决。要进一步形成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制定、阶段工作布置、检查指导督促、舆论宣传、经验总结、年度考核等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指导员的安全问题。各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饮食、住宿、交通等安全;在抗击和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人身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指导员办公室,要为指导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防止和避免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志们,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一个新事物、是一门大学问,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我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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